弗朗西斯卡·道格拉斯
16 世纪,新教改革者清理了修道院和女修道院,尽管他们允许一些修道院继续运营。那些担任护士的修女得到了养老金或被告知要结婚并留在家里。1600 年至 1800 年间,新教欧洲有几家著名的医院,但没有正规的护理体系。妇女的公共角色被削弱,导致女性从业者只能以无偿和不被认可的身份帮助邻居和家人。法国的社会护理制度始于 19 世纪末和 20 世纪初。1870 年,法国的 1,500 家医院由 11,000 名天主教修女经营;到 1911 年,有 15,000 名修女代表 200 多个宗教团体。1900 年后,政府的政策是将公共机构世俗化,并削弱天主教会的作用。 1890 年,平信徒人数为 14,000 人,到 1911 年增加到 95,000 人。这一政治目标与维持老旧设施的更高质量治疗的必要性相冲突